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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3年“游泳救生员”“游泳社会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5 19:39:44
文章来源:湖北省游泳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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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体育健身市场秩序和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依法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公众游泳健身的安全,加强全省游泳场所的安全规范管理,依据《全民健身条例》第三十二条以及《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要求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应当具有达到规定数量的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为落实国务院、国家体育总局的相关政策和制度,我基地开展2023年 “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和“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通知如下:

一、制度要求

(一)持有游泳救生员初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方可申请参加游泳社会指导员国家执业资格培训和考核。

(二)在游泳场馆或自然水域从事游泳救生工作的人员须持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中国游泳协会救生员注册证双证上岗。从事游泳社会指导员工作的人员须持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游泳社会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中国游泳协会救生员注册证三证上岗(用工单位可依此证书聘用工作人员,以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督导)。

二、培训等级

(一)培训等级:初级(五级)、中级(四级)

(二)培训年龄要求:18岁—55

(三)我基地为国家体育总局游泳中心批复的高级游泳救生员培训基地,省内暂未开班,如有需求可向湖北省游泳协会提出申请,由湖北省游泳协会推荐参加全国范围内举办的高级救生员培训。

三、报名条件

(一)申报条件不达标的学员,不接受培训报名。

(二)初级申报条件

1.技术要求:受过一定的游泳训练,具有较强的游泳技能(能够连续游200米以上)。

2.基本技能要求:

游泳救生员需具备:(125米速度游:男子≦20秒,女子≦22秒达标。(2)潜泳20米,身体任何部位不能露出水面。

游泳指导员需具备:100米混合泳,以两种泳姿完成(必须包含蛙泳),每种泳姿不少于50米。(男子≦205,女子≦230秒,动作标准)

(三)中级申报条件

1.技术要求:获得国家游泳运动员健将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或获得初级国家职业资格的且连续三年注册年审的救生员。

2.基本技能要求:

游泳救生员需具备:(125米速度游:男子≦18秒,女子≦20秒达标。(2)水中徒手踩水:要求考生在20秒内徒手踩水,并且两臂肘关节始终露出水面。

游泳指导员需具备:200米混合泳,以三种泳姿完成(必须包含蛙泳、自由泳),每种泳姿不少于50米。

     三、培训内容、方式、获取证书资格。

(一)培训采取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中授课由具有国家培训教师资质的讲师授课。培训内容依据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游泳救生员、游泳社会指导员培训大纲和最新版游泳救生员、游泳社会指导员国家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实施细则,内容分别为理论知识与技能操作两部分。

(二)自学重点为基本技能要求和理论知识教材。

(三)鉴定(考试)由第三方机构组织,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试。鉴定考试成绩二项均达60分以上为合格,鉴定考试合格者将取得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游泳救生员” “游泳社会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通用。证书可查询网站http://www.sportosta.org.cn,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http://www.osta.org.cn/

(四)通过湖北省游泳协会举办的培训班的学员,因个人原因主动弃考或考试成绩不合格者,1年内可免费再培训,并协助申请参加补考。

四、培训、鉴定

培训单位:湖北省体育局游泳跳水运动管理中心

               湖北省游泳协会

鉴定单位:湖北省体育人才服务中心(湖北省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五、培训计划

1.培训及鉴定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2.鉴定考试具体时间一般安排在培训结束后15天内完成。参加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六、报名细则:

(一)报名提交材料:

1.电子版资料

1)《体育行业国家职业资格审批登记表》电子版。

2)身份证电子照、最高学历证书(学生证)电子照(需备注姓名)。

3)小二寸本人蓝底免冠电子照片(分为2种格式,见附件)。照片用于办理证书,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报名。

2.纸质版资料

12份同版《体育行业国家职业资格审批登记表》(粘贴同底一寸免冠照片)。

22份同版《游泳救生员健康状况调查表。

3)提交运动员等级(游泳)证书、体育专业游泳方向学历证书及其它需要提供的证书复印件。证书原件在培训报到时审验,无证书原件者,一律不以相关资历对待。

3.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7-87937586 

  联系QQ号:633576300

七、相关费用

(一)培训费按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准价格收取。

游泳救生员培训费650/人;社会指导员培训费700/人;代收鉴定费:初级240元、中级300元。费用在报名时一并缴纳。资料齐全,按时缴费为确认报名。

(二)收费由培训单位统一收取。培训费由培训单位开具发票,鉴定费由鉴定单位开具发票。

八、参照《国家体育总局关于配合做好游泳救生员注册管理工作的通知》、《湖北省游泳救生员年审注册管理办法》要求,游泳救生员需每年进行年审。

附:1湖北省体育行业国家职业资格审批登记表点击下载

2、照片电子版备注格式

 

  

照片电子版备注格式

电子照片要以1身份证号码、2姓名的2种备注(右击图片点击重命名,进行修改)

                                                             湖北省游泳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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