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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极目楚天舒”活动(襄阳站)活动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23 17:37:32
文章来源:湖北省游泳协会
阅读次数: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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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第一届“极目楚天舒”全民健身系列赛(活动)

2017年游泳公开水域活动(襄阳站)暨

襄阳汉江公开水域游泳邀请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湖北省体育局

                  湖北省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湖北省游泳协会

襄阳市文体新广局

襄阳市旅游局

襄阳市冬泳协会

三、合作单位:(待定)

四、竞赛时间及地点

2017102

襄城区老龙堤公园江堤至江心洲

五、项目设置及分组:

(一)项目设置:

1)集体畅游:年龄18岁至65岁,襄城老龙堤公园江堤至江心洲折返游(往返距离约1600米),不计名次。

2)个人竞技赛:分男、女不同年龄组,不限泳姿,以襄城老龙堤公园江堤为起点至江心洲折返回江堤为终点,往返距离约1600米,每组录取前八名进行奖励。

(二)竞赛分组:

男子组:

18岁—34岁(199911日至19831231日);

35岁—44岁(198211日至19731231日);

45岁—54岁(197211日至19631231日);

55岁—65岁(196211日至19521231日);

女子组:

18岁—39岁(199911日至19781231日);

40岁—49岁(197711日至19681231日);

50岁—60岁(196711日至19571231日);

六、参赛对象

(一)参加活动的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最大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二)全国各地游泳协会、冬泳协会、游泳俱乐部会员均可报名。不能提供会员证的,请提供近期参加公开水域竞赛的有效成绩证明。

(三)须具备公开水域长距离游泳技能。

七、参赛办法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经公安部门办理的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此确定参赛组别。

(二)参赛运动员报名时应自愿签订《参赛免责协议书》,并缴纳报名费。

(三)国家现役在册运动员不得参赛。运动员参加比赛时不可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一经查获有作弊行为者,取消个人、团队所有比赛成绩和奖励。

(四)每个参赛者在畅游、个人竞技赛中只能二选一参加,不得重复参赛,否则取消个人成绩。

(五)参赛运动员身体健康要求

游泳是一项负荷强度较大的运动,对参赛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赛者应身体健康,有经常参加游泳锻炼或训练的基础。参赛者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实际能力报名参加。组委会建议参与者赛前去相应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个人需评估自身游泳能力及健康状况符合活动要求,领队应负起核实责任。患有不适宜参与公开水域游泳竞赛疾病的病人不得报名参赛。参赛队员不得隐瞒病史,若比赛中因隐瞒病史造成危及自身安全的,后果自负。所有参赛队员必须在报名系统中签订免责声明。

不宜参加比赛疾病类型: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

3、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

4、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

6、不适合本项运动者。

八、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使用防水计时环进行计时管理,竞赛成绩以运动员所佩戴的计时芯片数据为准,由裁判员根据计时芯片记录参赛时间。如运动员成绩相同,则取并列名次,并取消录取下一名。

(二)运动员只能在规定赛道内进行比赛,并在指定的地方抵达终点,比赛名次成绩方为有效。

(三)各参赛运动员在游进过程中,中途不得借助除漂包(跟屁虫)以外的辅助工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比赛,不计成绩。

(四)本次活动自备漂包(跟屁虫),无漂包(跟屁虫)不得下水。漂包(跟屁虫)中途脱落,不计成绩。

九、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时间:2017818日—915日(享龙体育线上报名系统),报名联系人:刘旭铭 联系电话:13554347797

2、提交报名信息后,请在三小时内缴纳报名费,报名成功将收到短信通知。(请保存短信,以便核实)

3、本次比赛活动只接受团体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每队不低于5人。

4、使用步骤:必须先由领队用手机在二维码报名链接中(或使用电脑登录www.xlwhty.com,在赛事活动中选择此赛事进行报名)选择我是领队选项进行团队名称注册、领队个人资料填写、领队参赛组别选择,并完成缴费,团队才能注册成功。领队将注册成功的团队名称或注册完成后产生的团队编号,分享给自己的队友,各队友在自己的手机或电脑中进入报名链接,选择我是队员,然后按提示输入团队名称或编号(支持关键字检索),并完成后面的资料填写和缴费。

 报名二维码

(二)报到

1、递交材料:近期(三个月内)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健康检查体检报告书(内含照片、心电图图表、血压数据,并盖有医疗机构公章)。

2、报到时各参赛队以队为单位领取比赛秩序册、计时芯片和纪念品,由选手自行完成芯片复检。

十、费用:

(一)外地参加本次活动的游泳组织如需食宿安排,请在915日前在报名相关链接中联系预订,未提前预订,视为自行安排。所有参加活动的人员食宿费用自理。

(二)报名费:

 1)畅游100/人(含保险、泳帽、完赛奖牌)  

 2)个人竞技130/人(含保险、泳帽、完赛奖牌)

3)注册为2017年湖北省游泳协会会员的,报名费减免30/人。

(三)计时环押金100/人,随报名费一起缴纳。活动结束后在指定地点以队为单位归还芯片(不接受单个退还),押金原路退回到报名付款账户。芯片丢失,押金不退。

十一、录取名次及奖励

本次赛事奖金分配上将分两种名次录取方式:湖北籍选手名次奖及总名次奖,奖金相同。(注:同时获得湖北籍选手名次奖和总名次奖的个人选手只发放奖金金额高的一项,不重复发放)。

个人竞技赛

各比赛组取前八名进行奖励,颁发证书与奖金。

第一名  人民币1000元、第二名  人民币800元、第三名  人民币600元、

第四名  人民币500元、第五名  人民币400元、第六名  人民币300元、

第七名  人民币200元、第八名  人民币100

所有完赛的选手将获得大会特别定制的完赛纪念奖牌。

十二、仲裁与裁判

仲裁、裁判长、裁判员由湖北省游泳协会选派,不足裁判员由襄阳市冬泳协会选派。救生工作由襄阳市汉江义务救护中心担任。

十三、其他

(一)遇到天气等不可抗拒原因,主办单位根据安全风险决定是否延期或终止活动。若提前终止活动,将在线上活动平台发出通知,并办理退费事宜(扣除活动已发生必要物资设备费用后,报名费退费30元)。若同意以上办法再行报名,一经报名如遇停办事情,主承办单位将依本条款办理退费。

(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归赛事组委会所有。

                             2017817